清越科技: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董事梁子权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梁子权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离 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梁子权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 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 会之日起生效。在补选的新任董事就职前,其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于2026 年3 月31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葛亮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上述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同意补选葛亮先 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上述议案经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继续

股子公司 在上市公 司及其控

是否存在 未履行完 毕的公开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原定任期

具体职务

(如适用)

到期日 离任原因

承诺

任职

梁子权 非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委

员、审计委员

会委员

2026 年3 月

31 日

2026 年9 月

25 日

个人原因 否 / 否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子权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梁子权先生的离

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梁子权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做好

交接工作,不会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将继续严格遵守《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公司及董事会对梁子权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非独立董事聘任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于2026 年3 月31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葛亮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补选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6 年3 月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选举葛亮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前提下,补充选举葛亮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

关议案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补选后公

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高裕弟(主任委员)、孙剑、葛亮

审计委员会:耿建新(主任委员)、韩亦舜、葛亮

四、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5 年10 月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5011 号)。因公司涉 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若后续经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 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 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目前,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均正常。 针对本次立案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 日

附件:葛亮简历

葛亮:男,1984 年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3 月至2008 年5 月任昆山稳得电子有限公司技术员,2008 年5 月至2009 年9 月任昆山鼎鑫电子有限公司技术员,2009 年9 月至2016 年9 月任昆山维信诺科 技有限公司工程师、主管、部门副经理,2016 年9 月至2016 年12 月任九江维 信诺科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7 年1 月至2018 年3 月任九江维信诺科技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4 月至今任九江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23 年12 月至今兼任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 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 号--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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