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et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科技”)近日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苏州东风精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精冲”)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通知书,上海施耐德配电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耐德”)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主体基本情况
主体 |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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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 | 苏州东风精冲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苏州高新区新亭路18号 |
申请人 | 上海施耐德配电电器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开发区康桥路833号 |
仲裁基本情况
苏州精冲与施耐德在2015年、2021年分别签订《零部件采购合同》《采购框架协议》,约定苏州精冲向施耐德供应主轴产品;2020年、2021年又签订《供应商质量协议》,约定苏州精冲量产前应满足零件产品评估计划(PPEP)。2016年9月,苏州精冲完成PPEP认证后,施耐德开始在供应商系统中下订单采购主轴产品。
因双方就买卖合同产生争议,依据《零部件采购合同》,施耐德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请求如下: 1.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偿损失人民币13,053,004.50元; 2.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人民币800,000.00元; 3. 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对公司利润影响
截至公告日,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东风科技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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