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盛生物修订《公司章程》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不再设置监事会

9月29日,回盛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公告显示,此次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较多,包括将相关条款中 “股东大会” 相应修订为 “股东会”,对公司住所表述进行细化,新增对法定代表人职权及责任的规定,对股东权利义务、公司资本增加方式、股份转让限制等条款进行调整,明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完善关联交易、担保、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等事项的决策程序等。

此外,公司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管理办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废止《总经理轮值制度》,并对其他23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这些制度的修订和制定,涵盖了股东会议事、董事会议事、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多个方面,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部分修订、制定的公司治理制度,也需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审批程序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修订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修订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防范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修订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修订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董事会
11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修订 董事会
12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董事会
13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修订 董事会
14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董事会
15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董事会
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董事会
17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修订 董事会
18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董事会
19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修订 董事会
20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董事会
2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董事会
22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修订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修订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4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董事会
2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修订 董事会
26 《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管理办法》 制定 董事会
2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董事会
2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定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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