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高发展(600807)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材料,涉及多起诉讼案件,其中一起一审判决公司需支付工程款572万元及利息、费用,公司已提起上诉,其他诉讼案件尚未判决。
陈守昌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判决引上诉
2025年9月,济高发展收到章丘法院《民事判决书》。该案件源于2017年7月,济高发展向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贷款1亿元,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续一系列纠纷后,2022年,因陈守昌与安融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章丘法院判令安融公司支付陈守昌工程款572万元及利息,安融公司仅偿还部分利息。近期,陈守昌以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起诉济高发展。
章丘法院判决认为,济高发展利用优势地位签订《协议书》且安融公司未履行协议,《协议书》存在无效约定,安融公司怠于行使债权影响陈守昌到期债权实现,判决济高发展支付陈守昌工程款572万元及利息、费用。但济高发展认为安融公司承担的是“直接债务”而非“担保代偿责任”,无权向公司主张追偿权;《协议书》系三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且已终止安融公司向公司主张权利的可能;陈守昌的代位权缺乏“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债权”的核心基础,不符合法定构成要件,因此将采取上诉等措施力争免除自身责任。
两起新诉讼立案 股权遭冻结
近日,俞中喜、山东恒悦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以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为由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济高发展分别向其偿还5,133,254.4元、1,748,435.46元及上述两款项的利息。目前,高新区法院已立案受理,其中俞中喜申请法院冻结济高发展持有子公司的部分股权。济高发展表示将采取积极应诉等措施,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诉讼影响存不确定性
陈守昌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虽为一审判决,但公司已上诉,判决尚未生效,案件最终判决结果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最终影响需以法院最终生效判决结果为准;其他诉讼案件尚未判决,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同样存在不确定性。济高发展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称将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相关诉讼,尽力降低诉讼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济高发展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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