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于2025年9月29日发布公告,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221号 )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并按要求对回复公开披露。具体回复内容可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北汽蓝谷表示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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