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菲智能港股上市收证监会反馈意见:请说明实控人股权质押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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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翼菲智能收到证监会关于境外上市的备案反馈意见,具体反馈如下,请公司就以下事项补充说明,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股权变动。(1)请说明你公司及前身翼菲自动化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定价依据,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2)请说明员工持股平台济南梓遒、济南知秋、济南云帆出资情况相关变更登记的办理进展。

二、关于股东情况。(1)请说明春华投资相关外汇登记办理进展,并结合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偿债能力等情况,补充说明本次发行完成前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是否可能导致你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是否导致你公司存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2)请说明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具体穿透情况;(3)请说明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否存在入股对价异常的情况;(4)请说明玉环投资、万象控股、曹娥江建发国有股东标识办理进展。

三、你公司境内子公司上海翼克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代理、制作、发布”请说明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及具体运营情况。

四、请你公司严格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说明你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五、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方案:(1)请说明你公司股份拆细的具体计划安排,是否影响本次发行股份数量;(2)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6月30日,翼菲智能向联交所递交上市申请,拟以“18C特专科技公司”规则于香港主板上市,农银国际担任独家保荐人。翼菲智能创立至今已完成12轮融资,融资金额合共6.34亿元。截至今年5月的Pre-IPO轮,翼菲智能投后估值达到36.04亿元。

翼菲智能成立于2012年,专注于工业机器人的设计、研发、制造及商业化,并提供机器人综合解决方案,深耕轻工业应用。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按2024年收入计,公司是中国专注于轻工行业(尤其包括(但不限于)消费电子、汽车零部件及新能源、医疗健康、快消品及半导体等领域)的工业机器人及相关机器人解决方案供应商中排名第五的国内企业,市场份额为1.2%。

据招股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拟于2026年至2030年用于:(1)机器人技术的开发;(2)生产线开发及产能建设;(3)发展海外业务网络;(4)供应链上下游的投资;(5)补充营运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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